关于支付

未携带转诊介绍信的情况

非转诊患者初诊时的附加服务费

对于未持有其他综合医院、医院、诊所的转诊介绍信、直接来本院就诊的患者,我院收取5,500日元(含税)作为初诊特别费用,如果是口腔外科则收取3,300日元(含税)的费用。但满足公费负担医疗制度相应条件的患者、工伤患者、公务伤害患者、交通事故患者、自费诊疗的患者无需支付上述费用。

复诊时选定疗养费

我院针对床位少于200张的其他医院或者诊所向患者开具了介绍信的情况,并且患者希望继续在我院就诊,除了复诊费用外,还需支付2,750日元(含税)(牙科口腔外科为1,650日元(含税))。

※何谓非介绍患者初次就诊时附加费、复诊时选定疗养费
是国家为了促进医疗机构职责分担而引入的制度。医疗机构的职责分担是指,由地区的诊所(“保健医生”)负责日常的健康管理、轻症疾病和受伤的治疗,由“医院”负责专业的检查和复杂的治疗,诊所与医院相互协作来完成高效率的治疗。

我院履行的是急诊医院的职责。请在就诊时携带好保健医生出具的介绍信。

此外,在我院接受必要检查和急诊治疗结束后,将会介绍保健医生给患者。万一病情发生变化时,我们将会与保健医生密切协作,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合理的应对措施。

恳请您对我院的职责给予理解和配合。

※与妊娠和分娩相关的情况,均视为免税对象。

诊疗费付款机

设置于一楼"交流大厅"。
"结算受理处"的"电子显示板"上出现"诊疗受理票"的号码后,请准备好诊察券后进行支付。
如无法使用诊疗费付款机,请前往"结算受理处"。

信用卡支付

诊疗费付款机、结算受理处、高级重症急救中心门诊受理处可以使用信用卡支付(JCB·VISA、万事达卡、美国运通卡、大来卡、※发现卡(Discover Card))
※ 但仅发现卡无法使用诊疗费付款机进行支付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