岛根县立中央医院基本理念等

岛根县立中央医院 基本理念

追求县内居民的安心感及员工的工作价值,通过开展患者与医务工作者互相协作的医疗实践,为创造丰饶的地域社会贡献一己之力。

岛根县县立医院宪章

  1. 尊重患者意愿,提供基于高伦理标准的先进、专业、安全的医疗服务。
  2. 作为一家县立医院,根据本县的医疗计划,明确医院的功能及作用,积极开展紧急医疗、围产保健、灾害医疗、偏远医疗等政策性医疗服务。
  3. 与其他医疗机构等紧密合作,努力充实地域医疗。
  4. 努力培养可满足地域医疗需求的医务人员。
  5. 努力创造能够让员工安心工作的职场环境。
  6. 保证医院的公共性,力图实现合理高效的医院经营。

岛根县立中央医院医疗方针

我们为您提供将心比心的温馨医疗服务。

岛根县立中央医院 伦理规定(职业伦理、临床伦理)

职业伦理

  1. 医院员工尊重“所有患者的权利”。
  2. 医院员工自觉意识到参与医疗工作的责任,努力掌握知识与技术,用心提升自身修养,完善自我人格。
  3. 医院员工之间互相尊重,同心协力提供最优质的医疗服务。
  4. 医院员工遵守各专业职业团体所制定的各种伦理准则。

临床伦理

  1. 按照与终末期医疗、脑死亡判定、器官移植等相关的各项法律法规及准则开展诊疗工作。
  2. 当医疗行为的妥当性出现问题时,根据医疗伦理委员会等的审议结果提供医疗服务。
  3. 在实施以医学和医疗发展为目的的临床研究或临床试验时,遵守赫尔辛基宣言及各相关法律法规和准则,临床研究和临床试验审查委员会等进行充分的审议。